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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考评办法

时间:2015-11-05 来源: 点击数:


新乡医学院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考评办法


为切实做好临时用工管理工作,提高临时工服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考评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分月考核和年终考核两种方式,均为百分制。

二、考核方法

1.月考核:由人事处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均按照本办法第二条进行考核,人事处负责考核1-6条,各用工单位负责考核7-11条。每月5日前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并以书面形式交予圆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年终考核:由人事处和相关单位组成评价小组,对圆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一年的劳务服务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结果计算办法:月考核平均分×60%+年终考核分×40%

三、考核细则

1.圆方公司须在接到人事处用工通知后7日内向用工岗位派遣所需人员,每超出规定时间1天扣除0.5分,所派遣人员基本条件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每人次扣2分。

2.圆方公司须与所派遣人员在上岗前签订劳动合同,如未与所派遣人员签订合同,每少签一份扣2分。

3.所有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基本信息、身份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等要在人事处备案,无登记备案或材料不全扣1分/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扣除5分/人。

4.圆方公司每月要对所派遣人员进行法纪和基本职业素养教育,每月集中理论学习不少于2小时;不组织教育扣除2分,教育培训无计划无记录效果不好扣除0.5-1分。

5.圆方公司向学校派遣的工作人员年龄要符合招标项目书要求,在当月每不符合条件一人扣除当月0.5分。

6.圆方公司履行双方签订合同情况,包括是否按时发放所派人员工资,缴纳各种保险,如未履行合同酌情扣1-10分。

7.每月全校对所派遣人员考核“优秀”率达到100%,加2分,达到95%加1分,达到90%加0.5分。

8.所派遣人员无故旷工,除按旷工天数扣除该岗位工资以外,每旷工一天扣除0.5分。

9.各用人单位每月对所派遣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一般”的每人次扣1分,“较差”的每人次扣除2分。

10.所派遣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每发生一起扣1-3分,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或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除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外,每发生一起扣除20分。

11.所派遣人员无故不服从管理和正常工作安排,每发生一起扣除1分;因语言粗暴、蛮横与师生发生冲突或争吵,根据情节轻重,每发生一起扣除0.5-2分。

12.派遣人员为学校避免损失、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根据情节轻重加1-2分,并给予个人适当奖励。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按照《新乡医学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书》,皇家永利:按月支付圆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费,并预留全年应付费用的10%作为考核保证金。

学校根据月考核结果支付当月劳务派遣服务费。每月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金额

=

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级发放全年考核保证金。考核结果优秀(90-100分),全额发放年度考核保证金;考核结果良好(80-89分),发放80%年度考核保证金;考核结果合格(60-79分),发放60%年度考核保证金;考核结果不合格(60分以下),扣除年度考核保证金。


附件:劳务派遣人员考勤与考核表201510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