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五届“挑战杯”新乡医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已于2023年1月发布预通知,现根据团省委的文件精神发布正式通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资格
凡在皇家永利: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组织机构
成立组委会,决定竞赛活动的重大事项。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成立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提名聘请各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独立负责评审工作。
各参赛单位要成立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团委共同参加的“挑战杯”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组织发动、作品初评和申报等工作。
四、作品申报
申报参赛的作品形式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五、评审方式
分初评、预审、终审决赛进行。
(一)初评。各参赛单位成立本单位“挑战杯”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学生申报参赛,并对学生的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等条件进行审查确认,评选出参加校级复审的作品,指导学生正确填写《作品申报书》。
(二)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按照竞赛实施方案规定,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优秀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
(三)终审决赛。参加终审决赛的作品,接受评委问辩,最后评定作品终审成绩。同时组织终审作品的展示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学术论坛。
六、实施步骤
(一)初评阶段。
2023年3月24日前,各参赛单位成立本单位“挑战杯”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学生参赛,并对学生的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条件进行审查确认,聘请专家进行初评工作,对学生申报作品、参赛事宜进行指导,评选出参加校级复赛的作品。2023年3月28日前,各参赛单位对参加校级复赛的作品进行指导,正确填写《作品申报书》,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南校区务实楼四楼411房间,电话:3831944),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科技发明制作作品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各类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tuanwei@xxmu.edu.cn。
(二)复审阶段。
2023年3月28日—3月30日,学校将聘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优秀参赛作品参加终审决赛。
(三)终审阶段。
4月4日—4月10日,组织作品终审答辩,组织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七、奖励方式
校级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终审决赛各类作品总数的5%、10%、20%和40%。一等奖的产生必须经过专家组的合议。以作品获奖数为基础,计算团体总分,设立最高荣誉“挑战杯”1个,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设“优胜杯”2个,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三名的学院;设“优秀组织奖”3个,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四、五、六名的学院。团体总分计算方法如下:校级竞赛一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优秀奖作品每件计20分,通过学校预审但没有获奖的作品每件计10分。所有获奖单位及个人根据《新乡医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字〔2013〕3号)给予相应奖励。
附件1:第十五届“挑战杯”新乡医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