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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永利2023年全员绩效考核年度基本绩效分配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03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新乡医学院全员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新乡医学院目标管理和全员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为顺利做好学校2023年全员绩效考核及年度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现将2023年度基本绩效核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理解《新乡医学院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暂行办法》(校发〔2017〕2号)、《新乡医学院全员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校党发〔2023〕14号)、《新乡医学院目标管理和全员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实施办法》(校党发〔2023〕4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年度绩效工资分配的业绩申报和审核汇总等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2.校本部各学院(以下简称各学院)应成立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全员绩效考核与年度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3.各学院根据《新乡医学院全员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校党发〔2023〕14号)、《新乡医学院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暂行办法》(校发〔2017〕2号)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制定本单位《2023年全员绩效考核与年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后公布、实施,并提交人事工作部审核备案。

4.年度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关系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应将学校核拨的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增加分配的透明度;同时,应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年度绩效工资及时发放到位。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业绩申报(2024年1月9日前)

各学院认真统计本单位教学和科研工作量。教学与科研工作量不包括《新乡医学院全员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附件4中涉及的教学科研突出贡献奖励业绩(教学科研突出贡献奖励统计与分配工作由教务部和科技发展部负责),除此之外的其他教学科研工作量报送人事工作部(勤政楼218房间),工作量统计表详见附表。同时报送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发送电子版(联系方式:蔡海洋3831525 孙宁云3831516 电子邮箱:001002@xxmu.edu.cn)。

(二)业绩审核(2024年1月10日—12日)

1.教务部:负责审核《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材工作量统计表》;

2.科技发展部:负责审核《科研工作量统计表》;

3.研究生学院:负责审核《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4.河南省高等医学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审核《教改项目立项(结项、获奖)统计表》;

5.图书馆:负责审核《论文工作量统计表》。

(三)基本绩效工作量核算(2024年1月15日—16日)

1.教务部:负责核算本科教学工作量;

2.科技发展部:负责核算科研工作量;

3.研究生学院:负责核算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4.河南省高等医学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核算教改工作量;

5.图书馆:负责核算论文工作量。

6.继续教育学院的教学工作量由本学院单独核算,经审核后提交人事工作部。

以上部门认真审核并核算各学院提交的业绩材料,于1月16日前将核算结果提交人事工作部。

(四)基本绩效分配方案提交(2024年1月15日)

各学院向人事工作部提交本单位全员绩效考核与年度基本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名单,以及方案的上会情况和公布情况。

(五)基本绩效核算分配金额(2024年1月17日—22日)

人事工作部核算各学院年度基本绩效分配金额,并通知各单位。

(六)基本绩效工资分配与公示(2024年1月23日—26日)

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分配办法进行全员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工资分配并公示(不少于3天)。

(七)提交分配明细(2024年1月29日)

各学院将本单位年度基本绩效工资分配的公示情况和相关公示支撑材料,以及公示无异议的分配明细提交人事工作部,由人事工作部汇总后报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发放。同时根据《新乡医学院目标管理和全员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实施办法》(校党发〔2023〕45号)要求,报送减发、不发年度绩效人员情况。

三、其他

1.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员、教学督导员学校按照管理岗相应级别,辅导员按照专业技术级别,将分配金额核拨至学院,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学院业绩材料后,对有异议的内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其所在单位,核准后由学院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


人事工作部

2024年1月3日